内容 |
外国人同西安本地居民登记结婚 |
联系电话 |
83529171 |
投诉电话 |
83519387 62666910 |
办理地址 |
纺北路133号区民政局院内 |
许可条件 |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当事双方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七)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 |
申请资料 |
1、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2、 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说明:1、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2、当事人还须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
办理程序 |
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外文证明需翻译成中文)→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
办理部门 |
西安市灞桥区婚姻登记处 |
办理时间 |
西安本地居民同外国人登记结婚 |
承诺时限 |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