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与审核
设定依据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生);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 月人均收入(单身≤3310元、两人家庭≤3034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2758元)和住房面积(人均住房面积≤17㎡)符合准入标准的 ;
(3)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办理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连续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
83546776 83521359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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