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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
2016-10-17 09:47  

事项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申请条件

《陕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辖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从事农机经销的合作社,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办理补贴申请)。

农民、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办理补贴。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同一个购机者年度内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审核。

对于简易储藏设备、节水灌溉等设备,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安装。

办理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

2、购机发票、所购机具(或人机合影照)、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

办理地点

灞桥区纺一路农林局1楼农机管理站监理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点 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036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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