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有机食品认证
二、办理依据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三、申请条件
认证委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批准认证:a)具有法人资格,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b)申请文件齐全有效;c)产地环境与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d)生产加工活动、管理体系及其他审核证据符合或经验证后符合GB/T19630《有机产品》的要求;e)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四、所需材料
1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
2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
3基本情况资料、质量管理手册、内部规程汇编
4记录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办理地点
灞桥区纺一路107号,灞桥区农检中心
六、联系电话
83526601
七、办理时间
区县级机构自接到申请材料10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的初审(每年年初)
八、办理流程
九、表格下载
1、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
2、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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