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灞桥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招商引资  政务中心
 

儿童 老人 军人
妇女 残疾人 外国人
公务员 学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政府各部门 -> 区司法局 -> 业务计划 -> 正文
灞桥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
2016-12-30 14:09  

灞桥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细则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谁执法谁普法”的传导作用,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法治灞桥”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我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安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灞桥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建设生态优美、生活幸福、充满活力的宜居灞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区公民法治观念和全区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任务

   (一)区委办公室

    负责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请区委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确保区委常委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40个小时,促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请区政府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40个小时;区法制办每年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不少于4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强化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提供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区委组织部

    牵头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年度计划,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党支部法制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制教育培训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区委宣传部

    组织、指导和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报道全区依法治理的重大活动、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区委政法委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平安灞桥”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内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法制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开展反邪教,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维稳、综治、禁毒等专项治理活动。

   (六)区直机关工委

    指导和督促所辖党组织开展宪法、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七)区教育局

    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把法制课列入各学校教学计划并配备专门法制课教师,每年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教师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会同区司法局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任以及“法律进校园”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法制第一课”活动;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各项教育事务的考评机制,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牵头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八)区民政局

    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牵头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制定农村(社区)干部法制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制教育培训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素质。

   (九)区司法局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辖区村(居)民(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灞桥”创建活动;加强普法队伍、普法讲师团的建设和管理,每年组织开展普法骨干、讲师团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加强全区普法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征订普法教材,满足全区普法教育需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橱窗(栏)、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大众媒体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12月中上旬组织全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做好全区律师管理工作。

   (十)区财政局

    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教育,并对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定核拨区级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并逐年加大投入。

   (十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积极协调组织实施“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制度,将法律培训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在公务员录用中,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特殊用工、女职工的保护;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和劳动用工秩序;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认真抓好住建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强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与教育。

   (十三)区城市管理局

    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公用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不断拓展城管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坚持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相统一,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十四)区交通运输局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交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交通法治水平;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十五)区农林局

   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农业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依法查处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纠纷,积极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六)区文体旅游局

    通过组织开展“送戏下乡”、“电影下乡”、“文化下乡”、文艺演出等活动,依托文化活动场所等形式和载体对公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十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强卫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规范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服务,依法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八)区安监局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教育,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指导、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十九)区中小企业促进局

    指导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和“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二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关于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与宣传;加强食品、医药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法律培训,着力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依法规范药品、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国土资源灞桥分局

    组织开展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延包、流转以及土地有偿使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和企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土地宣传月和经常性的社会宣传活动;依法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及治理工作,严格土地执法,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十二)环保灞桥分局

    负责环保法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加强环保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保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系统所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环保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月”活动。

   (二十三)工商灞桥分局

    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诚实守信经营。

   (二十四)国税灞桥分局

    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开展诚信教育,搞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检务公开,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

   (二十六)区人民法院

    通过庭审活动积极开展对当事人、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公民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精神;坚持司法公开,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宪法、法律和程序法为重点的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十七)公安灞桥分局

    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全区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大力开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加大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练兵活动,提高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干警执法责任制,抓好系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活动。

   (二十八)区总工会

    组织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九)区妇联

    积极在全区广大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认真参与涉及广大妇女切身利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全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十)团区委

    认真做好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依法维护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法制辅导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十一)交警灞桥大队

    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积极开展出租车、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维修等道路运输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打击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超限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客车、货车、危化车驾驶员开展专门法制教育,深入辖区交通重点单位开展宣传,依托交通安全执法站对过往危化品、客运车辆、货运车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对辖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定期开展交通民警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以及社会关注的交通行业热点问题法律法规、行为规范等培训,不断促进交通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

(三十二)区级其他部门、单位以及灞河新区各部门

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灞办字〔2016〕5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三十三)全区各街道

1.建立健全街道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4次,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2.抓好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每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次,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3.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村组、社区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掌握法律知识。

4.抓好农村“两委会”成员及社区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大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法治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5.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好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中小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6.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法制长廊以及网络、广播、电子屏幕等多媒体和法制夜校、法律书屋、图书角等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抓好重大节日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 “3.15”消费者维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大力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法制征文评奖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二、三季度。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每年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各街道、区级各部门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2018年上半年,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回头望”,认真组织自查,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七五”普法工作在“平安灞桥、“法治灞桥”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街道、区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七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以及传统的宣传标语、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锐意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生动性和趣味性;要举办一些群众喜闻乐见又具有现实意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探索工作新途径,使依法治区工作更加有声有色、深入人心。积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工作实效。

已是首条
下一条:灞桥区司法局 提升“两率一度”工作实施方案
{ 关闭窗口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69号  ICP备案号:陕ICP备05008157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