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诉工作;
8.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高。
2.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全面依法有序地做好我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3.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4.全力实现法律保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覆盖面,不断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新机制。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不含公证处)
1、人员情况:截止2016年12月底,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现有职工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人,事业编制人员5人,事业参公2人。
2、资产情况: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210.80万元。
3、单位性质:灞桥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为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非独立核算机构)、区公证处(独立核算机构)。
4、经营管理方式:全额行政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
(五)、2017年部门财政收入支出预算表
2017年总收入389.92152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389.92152万元,分别是:预算补助数389.92152万元,国库管理单位非税收入安排数0 万元。
2017年总支出320.99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45 万元,项目支出68.92 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额为5.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修理费5.4。
二、预算报表
附件:
1、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灞桥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