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和部门财政收入支出预算表两部分。为做好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信息公开中涉及的相关收入支出预算表等部分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62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1、承接新建人防工程审批、新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职责。
2、承接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执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职责。
3、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编制平战综合防护建设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新建人防工程建设执法、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执法工作。
5、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人防工程审批、新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易地建设费的使用工作,依法落实人民防空的规定要求。
6、拟订全区防空袭预案和人口疏散计划、疏散基地建设规划等相关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区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络建设、管理和战备执勤。
8、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10、协调利用全区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11、制定全区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12、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3、拟定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提高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水平。
14、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中发〔2014〕15号、陕办发〔2015〕36号文件为契机,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划,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结合我区人防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把陕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
2、 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国防教育日、防灾减灾日、警报鸣放等时机,积极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实现月进社区宣传,季在街办活动,年有集中宣传目标。
3、按照《灞桥区防空袭预案》的要求,把疏散地建设与繁荣农村经济相结合,多种形式开展疏散基地共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疏散基地建设成果,把疏散基地建设成能生活、能就医、能工作、能入学的“四能”基地。
4、8月上旬前完成市人防办和区政府下达的新增防空警报器一台的目标,并做好新增警报器的选点、安装和调试工作。
5、 7月底前完成警报器的自检、养护工作;8月底前完成通信警报设施的调试、警报器操作员培训等工作,9月18日组织实施全区防空警报鸣放工作。
6、三至五月份完成人防工程年度检查工作,强化对早期人防工程的依法维护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督促在建工程单位按图施工,落实法律规定的“三同步”。扎实做好5-10月的防讯值班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渡讯。主动争取市人防办在我区投资建设“纳凉工程”。完善老旧人防工事处置方案,确保按计划进行修缮维护。
7、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擅自拆除和破坏人防工程行为,确保人防工程安全。按照法律许可的项目和人防执法的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使人防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之路。
8、抓好各工程管理单位平战开发点的经营管理,防火安全等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区平战开发点无安全隐患。
9、要按照区委的安排,按照“准军事化”建设的总要求,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信息化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派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10、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陕西省《实施细则》和西安市《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做好廉政风险点确定及防控措施制定。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性质: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灞桥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9〕51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单位。
2、人员编制: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人员6人
3、经费管理方式及资产: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属区政府机关单位,经费由区政府统一管理,现有资产基金为641154.0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
主要支出情况
1、工资和福利支出815706.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50.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96767.00
4、项目支出110000.00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2.7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0.00万元;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7万元。
二、预算报表
附件:1、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灞桥区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灞桥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