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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农林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7-01-26 09:18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灞桥区农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业、林业、畜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林、牧各业和农村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规划内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全区果业工作。

5、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全区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

9、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方面污染源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3、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14、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负责全区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5、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16、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1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9、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2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2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22、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

23、负责全区动物卫生有关工作,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兽药残留监控、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全区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5、指导全区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负责种畜禽场、畜牧业商品基地和其他畜牧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畜产经济的协调工作;参与拟定“菜篮子”工程中的有关肉、奶、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26、组织全区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有关畜牧、兽医、牧草、畜禽品种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

27、组织实施全区饲料工业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扶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引导发展畜牧业中介服务组织,指导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28、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执法工作。

28、负责全区农业标准化发展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农业标准。

30、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31、负责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落实中省市农业会议精神和思路。围绕建设生态优美生活幸福充满活力的宜居灞桥为目标,积极破解难题,在做好标准化生产、狠抓品牌化建设的基础上,稳定粮食生产,坚持项目拉动,园区带动,整合资源,做实做强营销体系、稳定畜牧生产、巩固脱贫成果等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部门和干部形象,理思路、强措施、抓落实,继续推进灞桥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增长。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灞桥区农林局所属预算单位共17个,具体如下:

灞桥区农林局机关: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在编人员 11人,离退休人员15人。

灞桥区林业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6人,退休人员3人。

灞桥区经营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9人,退休人员5人。

灞桥区区划委员办公室: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灞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3人,退休人员2人。

灞桥区农机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10人。

灞桥区园艺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9人,退休人员7人。

灞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3人,退休人员4人。   

灞桥区种子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8人,退休人员2人。

    灞桥区农科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3人,退休人员6人。

灞桥区蔬菜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 人,退休人员2人。

    灞桥区灞桥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  人,退休人员5人。

    灞桥区十里铺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灞桥区席王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灞桥区洪庆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

灞桥区红旗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

灞桥区狄寨畜牧兽医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预算编制方法推行部门预算的通知》(灞政发【2008】70号)和《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灞桥区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8】140号)。

(五)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我单位2017年总收入2246.1701万元,总支出2246.1701万元;基本支出:1651.45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1.5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188万元。项目支出:594.71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2.62万元,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下降7.12万元;事业单位未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上年一样。

 

二、 部门预算表

附件1:收支总表

附件2:收入总表

附件3:支出总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

附件6:三公经费表

附件7、政府采购表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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