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灞河新区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中介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清单》共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9项。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只能对清单所列事项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
二、区编办、区法制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中省市最新改革精神,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确需增加、取消或调整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按程序纳入清单管理。
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淘汰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序号 |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备注 | 
| 1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 区经贸局 | 外方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 |   | 
| 2 | 资产评估报告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第6号),《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法发[1997]第267号) |   | 
| 3 | 审计报告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8号) |   | 
| 4 | 民办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中心设立和变更审批 | 区教育局 |  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5 | 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 | 区食品药监局   | 健康证明(应适用食品从业人员)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   | 
| 6 | 小餐饮(50平米以下餐饮店)许可 | 健康证明(应适用食品从业人员)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 |   | 
| 7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 产品检核合格报告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   | 
| 8 | 健康证明(应适用食品从业人员) |   | 
| 9 |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 | 健康体检表 |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 10 | 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及其连锁店)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区食品药监局 | 健康体检表 |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 11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区水务局 | 水质化验报告 | 农业部第46号令 |   | 
| 12 |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审批 | 区文体旅游局 |  游戏游艺设备认证 |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13 | 国有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改变用途审批 | 考古勘探发掘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 14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 考古勘探发掘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 
| 15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区卫计局 | 放射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个人健康监护(包括个人受照剂量监测和健康体检等)。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GBZ/T149-2015);《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   | 
| 16 | 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核发 | 健康查体 | 1996年7月9日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   | 
| 17 |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核发 | 区卫计局 | 健康查体 |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条例》、2011年2月14日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条例细则》。 |   | 
| 18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防护监测报告和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 
| 19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水质监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04年12月1日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1996年7月9日颁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   | 
| 20 | 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 区建住局 | 燃气设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燃气设施工程和设施的安全评估报告 |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 21 | 新建汽车加气站、液化气储罐站项目审批 | 燃气设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燃气设施工程和设施的安全评估报告 |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第十八条 |   | 
| 22 | 液化气供应点设置审批 | 操作人员资质证书 |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 23 | 燃气设施改建、扩建审批 | 区建住局 | 燃气设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燃气设施工程和设施的安全评估报告 |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 24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登记许可) | 区民政局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章,第九条) |   | 
| 25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登记) |  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 
| 26 | 社会团体登记(含异地商会登记)(筹备审批)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第十一条) |   | 
| 27 | 社会团体登记(含异地商会登记)(变更登记)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 |   | 
| 28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验资报告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十二条) |   | 
| 29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资产评估报告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十二条) |   | 
| 30 |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的许可 | 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 |   | 
| 31 | 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区人社局 | 验资报告 | 《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 《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   | 
| 32 | 区级民办职业技能学校的审批 |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33 | 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审批 | 区人社局 |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 |   | 
| 34 | 在本辖区农村公路道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行政许可 | 区交通运输局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 
| 35 | 在本辖区农村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行政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 
| 36 |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 
| 37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 
| 38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 
| 39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5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