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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发改委内设机构及职责
2017-06-22 16:42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应讼工作;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编制城镇化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区规划和发展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协调文化、教育、卫计、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措施和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化肥和蔬菜等仓储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特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负责推动技术创新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制定灞桥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安排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政府出资项目初步设计和调整概算的审查工作;参与编制和下达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人防工程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建设项目,初审转报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初审转报境外投资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产业目录,筛选、确认和转报符合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建议;负责非上市企业(公司)债券的筛选、审报,并监督执行;负责区属范围内创投企业的备案与年审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提出我区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特色经济发展等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间经济合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全区铁路、公路、民航、轨道交通、邮政等建设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措施和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物流业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商贸发展的建议。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统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拟订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能源监督管理,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电力行业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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