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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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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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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素的名称 |
内容表述 |
备注 |
正文 |
一、事项名称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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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
针对企业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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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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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机构 |
灞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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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条件 |
1、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器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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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材料目录 |
1、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3、住所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5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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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接收 |
受理人电话:83524596;地址: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东;邮箱:289876099@qq.com;
网站: http://sq.ccm.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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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基本流程 |
举例:受理——资料审查——核准——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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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结时限 |
法定时限:20日
承诺事项: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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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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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批结果 |
办理许可证正副本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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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结果送达 |
承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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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十三、流程图 |
受理——资料审查——核准——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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