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灞桥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招商引资  政务中心
 

儿童 老人 军人
妇女 残疾人 外国人
公务员 学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文化体育 -> 正文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2017-06-22 17:21  

 

构成要素的名称

内容表述

备注

正文

一、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二、适用范围

针对企业或个人

 

三、审批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四、受理机构

灞桥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场科

 

五、申请条件

1、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器材设备

 

六、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3、住所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5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说明。

 

七、申请接收

受理人电话:83524596;地址:区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东;邮箱:289876099@qq.com;

网站: http://sq.ccm.gov.cn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举例:受理——资料审查——核准——发证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

承诺事项:5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审批结果

办理许可证正副本一套

 

 

十二、结果送达

承诺办结

 

附录

十三、流程图

受理——资料审查——核准——发证

 

上一条:其他印刷企业设立
下一条:娱乐场所设立设立
{ 关闭窗口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69号  ICP备案号:陕ICP备05008157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