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园区发展;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
(四)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六)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水、热等能源要素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
(九)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化、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信息化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石油等特殊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市场的整顿工作,办理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对新建或扩建加油站及零售网点进行初审、申报和管理。
(十三)负责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