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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2017-06-23 17:07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前身是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灞桥分局,2007年12月21日成立,是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2010年元月22日根据西安市灞桥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灞桥分局调整为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1月22日根据改革完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灞桥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灞桥分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化妆品强制检验的相关职责;区卫生局贯彻执行药品法典的职责,区商贸总公司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增加执业药师管理职责,加挂“西安市灞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化妆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科5个内设机构,下属食品稽查队和药品稽查队两个事业单位,在辖区7个街道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24人。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五)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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