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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在线申报服务条款和声明
2009-09-08 10:10  
【灞桥区网上审批平台】为公共网站,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人的各种相关资料。

(一)、如实准确填写用户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传真、Email、联系地址等个人申报信息,经审批平台管理员核实所填上述个人申报信息为虚假或匿名信息时,系统将拒绝受理,由此而耽误审批的后果自负。

(二)附件内容为申报某项行政审批必须填写的规范性表格,因此必须从本网站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指南中提供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该项行政审批所对应的规范性表格。从其他地方下载的表格填写后因格式不对的,系统将拒绝受理,由此而耽误审批的后果自负。

(三)从本网站准确下载表格后,请认真如实、准确填写表格规定的相关内容,内容虚假者,系统将拒绝受理,由此而耽误审批的后果自负。

(四)本在线申报平台,目前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在线申报者的真实身份、是否故意测试该平台功能而非真的想申报某项行政审批、是否在故意恶作剧等,因此,真心申报者请务必填写真实的联系电话,以便在系统确认你提交的各种资料准确无误并通过审批时,电话通知你持相关身份证明、资质证明等资料到该项行政审批的办理机关去现场确认资料,并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审批费用。

  (五)因填写的资料不实或错误,由此而耽误审批的后果自负。

我同意上述条款,立即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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