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 号)规定,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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