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灞桥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招商引资  政务中心
 

儿童 老人 军人
妇女 残疾人 外国人
公务员 学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政府各部门 -> 区教育局 -> 长期规划 -> 正文
西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2-09-06 08:28  

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提高西安教育现代化水平,结合西安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既定目标,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前教育  全市注册登记幼儿园896所,在园儿童16.3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2.57%27.87%,适龄儿童三年入园率达到80.23%。示范园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创建省级示范园55所、市一级园96所,31所试点园积极推进三岁前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  全市小学1666所,在校学生52.52万人,普通初中259所,在校学生32.27万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到了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在98%以上,初中升学率达到90.0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14.34万人。完成80所薄弱学校治理工作。13个区县全部通过国家级 “两基”复查验收,5个区县通过省政府“双高普九”验收,3个区创建为“教育强区”,长安区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区”,创建“陕西省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10所。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和模式改革,市教育局荣获全国首届教育改革管理优秀奖。

普通高中教育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180所,在校学生18.3万人。创建省级示范高中7所、省级标准化高中74所、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30所。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中招改革成效显著,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招生比例趋于合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职业教育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38所,在校生29.6万人。开设各类应用专业158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专业18个。组建轨道交通、软件服务外包、动漫和旅游4个职业教育集团,打造4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成立了西安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创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含省级示范)9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2所。职业教育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县县有职教中心、校校有实训场所”的新格局。

高等教育与成人教育  市属高校4所,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人,成人教育院校27所,在校学生3.2万人。高等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以西安文理学院为核心的全市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合并组建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以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为核心的成人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并存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建成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门省级精品课程。高等教育的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完成西安文理学院的二期建设工程,启动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建设和扩建改造工程。社区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创建1个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3个教育强区,26个教育强乡镇。

特殊教育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校生1696人。新建西安市启智学校和周至县特殊教育学校。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占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85%以上,共有113人升入高等院校学习。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和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民族教育  全市民族教育学校发展到14所,在校生2016人。通过优化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实施民族教育发展计划,市区投入1830万元,完成了对莲湖区实验职专、西安市回民中学、莲湖区新建幼儿园改建和扩建。少数民族学校办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保障了少数民族儿童少年接受较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市教育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教师队伍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4829人,其中专任教师74409人。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69%98.76%94.57%,小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84.64%,初中本科学历教师72.57%,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7.49%。评选表彰全国模范(优秀)教师29人,陕西省特级教师71名,陕西省优秀教师50人,西安市模范(先进)教师220人。选派1196名城镇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开展支教活动,2327名教师进行了区域内转任交流。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中小学教师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教育投入与建设  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83.8亿元(2006-2009),组织实施了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以未央区和阎良区为重点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5.12”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中西部初中建设、西安文理学院二期建设等大项工程,启动了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西安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自2006年起,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进行生活费补助。自2007年秋季起,全面实施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自2008年秋季起,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自2009年秋季起,在全市涉山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校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全面实施了“蛋奶工程”。

当前,西安教育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经费投入依然不足,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资源还需进一步整合,教育管理体制有待不断完善,素质教育推进有待继续深入,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扶持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

(三)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  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0%,其中,城市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8%,农村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0%。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达到1100所,其中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数量达到4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儿童数的70%

义务教育  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段标准化学校达到70%,省级规范化学校达到15%,创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50所。力争2015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8%以上,巩固小学教育零辍学率。初中学龄学生入学率达到98.5%以上,初中升学率达到95%以上。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小学学校入网率达到100%2015年,完成全市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将全市义务段学校调整到1200所左右。

普通高中教育  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调整到现有高中数量的三分之二,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水平,20%的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继续坚持初高中分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结构调整。

职业教育  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结构趋于合理。完成以区县职教中心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工作。初步形成全市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创建8所省级以上重点职校(职教中心)、5所改革示范职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成23个职业教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涉农骨干专业10个。增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个。统筹调整全市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建设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重点示范专业50个,特色专业30个。扩大集团化办学规模,建设3个区域性职教集团,3个行业性职教集团,建设职业教育园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教育教师结构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

高等教育与成人教育  扩大高等教育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市属高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市属高校办学水平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主要劳动力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4年,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达到2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95年。

特殊教育  基本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能普遍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以义务教育为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15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6%以上。积极发展特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康复训练。普通学校中的各类特殊儿童少年得到普遍关心。

民族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莲湖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完成对部分少数民族教育学校的改建和扩建,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教育学校的格局。加强对中小学民族班的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儿童少年能普遍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理念,把德育贯穿于育人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拓展德育工作的内涵,积极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评价体系,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提高学生身体健康和艺术修养水平。完善学校体育、艺术与卫生教育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学校体育、艺术与健康教育资源。加强学校教学管理与指导,切实保证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课。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深入广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到2015年,65%以上中小学建有标准化运动场,95%的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90%的学生达到合格标准,全市新创建贯彻《国家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50所。实施并完善学生营养餐工程,增强学生体质。加强中小学卫生工作队伍和卫生室建设,到2015年,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50%,建有标准化卫生室的中小学达到80%,全市标准化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达标率达到60%。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增强学生艺术素养,全市新创建艺术教育示范校50所。全面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和自主发展一项艺术特长。完善高中学生军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

(二)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数达1100所,其中新建公办标准化幼儿园200所,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100所,全市每个农村乡、镇(街道办)均建成一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城市旧城改造、插建小区幼儿园50所,“六区两基地”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50所。整合改造现有小规模幼儿园,扩大园均规模,提高办园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加大骨干体系创建力度。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中省级示范园达到15%,市一级幼儿园达到30%。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幼儿园开展创建工作。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补贴。

(三)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以县为单位,落实责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师资水平,继续实行区 ()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流动。义务段不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加强市县教研、电教和装备管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运用教育信息化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每个学校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转变,积极探索教育质量提升机制,走内涵发展之路。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推行小班化教学。健全全市义务段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建设,配齐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改善学校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加强体育器材室、卫生室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确保城乡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完善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补助、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辍学。

(四)扩大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减少高中校点数,扩大高中学校校均规模,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数量基本调整至现有普通高中学校数量的三分之二。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加快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20%的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继续坚持实现初高中分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结构调整。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使我市高中学校更适应现代高中教育发展需要。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每所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水平,完善实施新课程必需的探究实验室、校本课程教学专用教室、通用技术教室、选修课教室及标准田径场地、卫生室等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适应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快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市高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校园信息化应用平台,加强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用网络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强化网络信息技术教育。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全市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质量监测和评估系统。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坚持德育为先和能力为重,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教育组织的合作,推动文化交流。支持高中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提高我市普通高中国际化水平和整体实力,适应西安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

(五)做大做强职业教育

加大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加强校企合作,积极鼓励支持包括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结合西安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和重点专业建设。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应用能力和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对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改革教师用人机制,加大兼职技师的比例。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工作,大力发展涉农专业,建设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县,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免费工作。创建职业教育园区,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完成西安文理学院校区辅助设施建设,完成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建设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扩建改造工程。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高等职业院校对本地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西安文理学院通过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申报硕士学位点,争取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在读研究生数量有实质性突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成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成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形成与西安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骨干专业群,创建省级重点专业6个,建设省级精品课程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实现零的突破。

(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建设以西安电视大学为辐射源、以远程网络为主要载体的成人教育骨干体系,构建完善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网络。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兼顾,做好成人教育和农民工专业技术教育、城市待业职工再就业的实用技术教育工作,继续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创建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创建教育强区县2个,教育强乡镇15个。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强化日常教育,引导教师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加强师德制度建设,完善师德规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加大师德宣传力度,树立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榜样。继续开展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师德报告会或师德论坛。继续开展西安市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十二五”期间树立西安市师德标兵30位,并开展师德巡讲活动。

提升教师专业素质。重视和促进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引导教师树立以人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鼓励教师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推进教育实践创新。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落实各项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政策。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利用五年时间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新一轮培训,每人不少于240学时。在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基础上,鼓励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促进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师资队伍的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市属高校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数量有明显增加;力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15%;初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5%;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培养、遴选、认定西安市中小学教学能手3000人、骨干教师1500人、学科带头人500人,不断促进骨干教师成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随着公务员津补贴 “同步同标准”增长。设立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和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办法,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使教师成为令人尊敬和向往的职业。落实和完善教师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工作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教师管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推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办法,实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注册制度。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提高高学历教师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的比例。以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探索不合格教师分流和退出机制,制定教师和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教师与校长专业化。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相结合、符合职业特点、“评聘结合”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并完成相应培训任务。

建立健全区域内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继续实施教师支教和转任交流活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后,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校际交流,使区县内校际间师资水平大体相当,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重点扶持特殊教育

做好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0.8亿元,完成西安市盲哑学校、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高陵县特殊教育学校、阎良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建项目和现有特教学校的改建扩建项目,力争2015年建成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成我市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中心,完成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轮训工作。

(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成西安市基础教育专网系统,形成以市教育网管中心、区县教育网站和学校校园网为三级构架的教育网。加快区县教育区域网和学校数字化校园网建设,完成教育信息网络覆盖所有学校的目标。初中以上学校、城镇小学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建成校园网或区域网,逐步推进网络平台下“班班通”建设,普及班级多媒体教学,实现全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信息化差距。积极建立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网络政务平台、教学科研服务平台、教育信息资源库与运行平台、教育基础数据库与应用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成教育核心数据、基础数据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全市教育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

加强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逐步完善教育资源研究、规划、开发和应用系统,建设内容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资源库,开发一批具有西安特色的网络精品课程和课件。在有条件的学校推进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

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积极促进学校及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实现教育资源开放、互动和共享的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学习需要。制定各类教师的数字化教学能力标准。将信息技术作为高等学校和高职院校师范专业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继续完善中小学远程教育技术支援服务系统,确保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确保优先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落实“三个优先”和“三个机制”。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规划,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推动西安市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完善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机制,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完善教育优先发展问责机制,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党委、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完善教育资金优先保障机制,将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

(二)加强统筹规划,实现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市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制定以学校布局和校园建设为主的基本建设规划。在旧城改造、城市新建小区、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上,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学校建设等义务教育重大投资项目,满足义务教育学生学习和生活需要,完善寄宿制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寄宿学生义务教育保障水平。通过统筹好城乡教育一体化、城区新区规划建设和农村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扎实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财力保障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优化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落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从2011年起,市县各级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按决算每年增加0.5-1个百分点;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年初预算确定的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事业;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计划投资项目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出资和捐资教育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的教育投入格局,保障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制定和完善对教育捐赠的税收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完善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免除教材费,建立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畴。构建高中阶段教育由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共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发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建立职业教育多渠道投资保障机制。高等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的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市属高校预算内生均经费,到2012年达到全省地方院校的生均经费水平。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教师合理分担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及时接受继续教育。

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完善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公告制度。建立基本支出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在高等学校设立总会计师职位。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基础教育“校财局管”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逐级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财务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谨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活力

全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进一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横向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形成办学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建立由政府、社会、学校各方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加大对非盈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奖励资助力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夯实县级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县级政府的教育专业化管理水平。完善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管理,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度。克服行政化倾向,探索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制定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多元的教育评价体系,形成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发挥法规、规划、标准及拨款机制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把西安建成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城市,服务我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加强对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规划和统筹管理工作,设立市教育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西安市教育交流服务中心,统筹全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含港澳台)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引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认真实施“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加大选派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境培训的力度。支持市属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建设一批多层次、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教育对外宣传,扩大西安和汉唐文化国际影响。加强西安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涵,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五)坚持依法治教,优化教育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以及乱招生、乱考试、乱收费等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依法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行政程序,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等制度。学校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以完善学校规章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学校制度建设,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教育和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经验和模式。进一步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腐败的体系。

(六)强化教育督导,促进持续发展

加强教育督导和监督问责。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到2015年完成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强专职督导队伍的专业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评估与检测、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健全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并定期组织实施。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

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已是首条
下一条: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十二五学前教育规划
{ 关闭窗口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69号  ICP备案号:陕ICP备05008157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