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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城一小二年级七班何云违规举报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7-06-19
联系人姓名 学生家长
手机 1399999999
留言人单位 99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灞桥区东城一小二年级七班班主任何云,作为人民教师,公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体罚学生,强制给家长推销商品、因为自己年龄大临近退休,不思进取,心思和精力根本就没有在教育工作上,教学工作简单粗暴,殴打学生,将微商作为自己工作主业。哪是一个老师的行为?!玷污了人民教师的称号,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正确价值观养成。我们作为负责任的学生家长,孩子现在才上二年级,小学毕业还有四年时光要和这样的班主任在一起,真是痛心呀。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希望能够正常的完成我们的学习,真的恳请教育局和学校考虑到我们学生的夙愿,认真管理教师的日常行为,切实加强教师日常行为及微信朋友圈的监督,在三年级给七班换一位能够真正带领孩子学习的负责任的老师。
 以下是何云不作为的真实举报,严重违反教师行为准则。希望教育主管部门尽快查证落实,给学生及家长们一个明确的结果。让这种教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尽快认识到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学生带来的伤害,尽快离开教师工作岗位,不要再误人子弟。

1、违反“”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2、违反“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辅助材料、书籍和各类商品”。3、违反“不准擅自停课、缺课、上无准备之课和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回复人名称 adjin
回复时间 2017-06-26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接到关于东城一小二年级七班何云老师违规举报件,我们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前往学校调查了解。经过走访调查,该件举报内容基本属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东城一小教师何云确实存在做微商的情况,有时会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产品广告,朋友圈中加有该班学生家长,但实际未向学生家长销售产品。经学校教育,该教师承认错误,并认真反思,诚心悔改。经该校研究决定,对何云同志做如下处理意见:
1、免去何云同志的班主任;
2、何云同志在全校教师大会做检讨;
3、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4、扣除本学期(六个月)绩效工资中师德考核部分全部奖金。
区教育局责令该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并对学校领导进行了批评。同时区教育局将引以为戒,在全区范围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灞桥教育“铁军”,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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