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人防办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纪律,我办在原有的考勤、值班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办作风纪律自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薛军蒙
副组长:薛红娟
成 员:杨长安 于国元 冯汉英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检查两次。
2、方式:固定与抽查方式,上下班时间固定检查,工作期间,不定时进行抽查,抽查主要查上班期间有无玩游戏,炒股、看视频、脱岗、串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好详细记录,检查领导及干部签字。
三、针对违反纪律情况及处理意见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批评教育,月三次者写出检查,月三次以上按旷工一次处理。
2、上班时间应认真办理业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脱岗、不窜岗聊天。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炒股,发现玩电脑游戏或上网炒股一次批评教育,三次以上写出检查,对比党纪政纪处理。工作人员临时有急事外出,需向分管领导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纪实和交接班,按规定报告值班情况,确保通信畅通。对违反值班规定,脱岗、离岗的人员将作出深刻的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确保不在有类似违纪行为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党纪政纪处理。
4、对于被媒体或上级机关通报、曝光的人和事,将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尽快依据党纪政纪作出严肃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5、礼貌接待群众来访、询问,做到态度热情,不推诿扯皮,马上能办理或答复的,当场或当天办结,不能马上办理或答复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说明解释。凡是领导签办或交办的事务,工作人员按领导签办规定时间内办结,其他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及时提出批评,要求涉及人员进行改正。并按部门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