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陕西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申请条件
1、工程质量低劣, 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
2、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
3、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
办事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须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灞桥区人民防空工程报废申请表。
4、填写工程拆除报废审核表
上述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
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办理时间
周二、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夏秋),14:00-17:00(冬春),
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
83519145
办理流程
窗口接件→处室审核→现场勘查→签发→办结
表格下载
人防工事拆除报废申请表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报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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