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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
2015-07-14 17:10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

设定依据

《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市政发〔2014〕19号

申请条件

《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竣工验收,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西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规划,并对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达不到绿化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办理材料

1.灞桥区市容园林局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申请表(受理窗口领取)。

2.园林绿化工程平面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竣工图(注明红线范围、拐点坐标、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竣工绿地等),电子文件的平面图、效果图、竣工图(CAD格式)。

3.加盖“西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专用章”的总平图(复印件),园林绿化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4.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绿化工程招投标手续和相关合同、绿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施工检查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外地购入苗木检验证、检疫报告、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6.绿化工程决算书一份。

7.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资料。

办理地点

灞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市容园林局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下午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344312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见附表)

灞桥区市容园林局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申请表

附件【绿化工程验收申请表.doc
上一条:居住区以及单位院内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下一条: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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