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灞桥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招商引资  政务中心
 

儿童 老人 军人
妇女 残疾人 外国人
公务员 学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土地房产 -> 正文
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
2015-07-14 17:43  

事项名称

前期物业招投标监管

设定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1、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理材料

1、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2、招标项目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项目总平面图等。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4、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含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及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是否要求投标书中有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份数等)。5、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6、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包括是否将投标文件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7、招标实施方案(包括组织解释招标文件及实地考察物业的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方法与程序等)。8、投标书密封要求和送达的截至时间、地点及方式。9、悔标的责任。10、其他事项说明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内容。

办理地点

灞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三楼物业管理科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1092

办理流程

报纸上刊登招标信息

→建设单位递交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确定不少于三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

→建设单位到市房管局确认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取得物业企业投标资格预审表

→已确认投标的物业企业制作投标书,投标书的制作一般不少于20日

→建设单位向招标项目所在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招标、评标、中标会议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招标项目招标、评标、中标会议

→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物业项目招投、标评、中标会议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结果备案。

表格下载

相关表格可在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领取

上一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立户
已是尾条
{ 关闭窗口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69号  ICP备案号:陕ICP备05008157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