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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5-07-16 17:29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

《西安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参保人员范围:尚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本区户口中的自由职业者、在我区的外来(含农村户口)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在本区的居住证原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留存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外地户口居住证复印件。

2、外地户口参保人员需提供所居住社区的居住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填写《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份。

 

办理地点

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大厅(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6400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内容另附文档)

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附件【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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