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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许可审批 |  | 2015-07-17 09:51 |  | 
           
 
| 事项名称 | 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许可审批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  
| 办理材料 | 1、《农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农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农机来历证明; 4、国产农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农机的进口凭证; 5、农机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发动机和农机机身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模; 8、交验农机。 |  
| 办理地点 | 灞桥区纺一路农林局1楼农机管理站监理业务大厅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点 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29-83510360 |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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