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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审批备案程序
2015-07-17 10:41  

事项名称

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审批备案程序

设定依据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5、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液化石油气供应点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向所在街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书面申请;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4、操作人员资质证书;
5、安全经营承诺书;
6、液化气安全管理制度;
7、供气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充装协议;
8、与用户签订的安全协议;
9、气瓶入库、检验、出库记录,销售台账及报表;
10、用户宣传记录和操作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11、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及演练资料;
12、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意见;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地点

所在街办、区建住局燃气科

办理时间

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23765

办理流程

1、液化石油气供应点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向所在街办提出申请;
2、所在街办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点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踏勘,审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所在街办持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表中要求的资料到区建住局备案,领取《西安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备案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区建住局向已备案的液化气供应点核发《西安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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