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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备案程序
2015-07-17 10:41  

事项名称

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备案程序

设定依据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5、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向所在街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年审时不提供);
2、防雷防静电测试报告;
3、消防意见书;
4、压力表、安全阀、消防器材等效验报告;
5、压力容器使用证及充装许可证;
6、质量监督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7、钢瓶管理制度及充装记录;
8、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备案合格通知书;
9、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资质证书;
10、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济、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企业核名手续(原有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液化气经营企业100万元以上);
13、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14、下属液化气供应点名单;
15、钢瓶登记情况(应年检、实际年检、报废、新购钢瓶数量)。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地点

所在街办、区建住局燃气科

办理时间

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23765

办理流程

1、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向所在街办提出申请;
2、所在街办对资料进行审查(新建站必须进行综合验收),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3、所在街办持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表中要求的资料到区建住局备案,领取《西安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备案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区建住局向已备案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站核发《西安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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