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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程序(年审)
2015-07-17 10:40  

事项名称

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程序(年审)

设定依据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5、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加气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到所在街办申请初审,并提交下列资料:
1、工商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4、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资质证书;
5、危化证复印件;
6、防雷防静电测试报告;
7、消防年度检查;
8、压力容器使用证及充装许可证;
9、压力表、安全阀、消防器材等效验报告;
10、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备案合格通知书;
11、运行记录和查漏记录;
12、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记录及图像资料;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地点

所在街办、区建住局燃气科

办理时间

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23765

办理流程

1、加气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到所在街办申请初审;
2、所在街办进行资料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3、加气站经营企业携所在街办初审意见向区建住局申请年审,提交资料与初审提交资料相同。
4、区建住局对资料进行年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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