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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核发新证)
2015-07-17 10:38  

事项名称

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核发新证)

设定依据

《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
2、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4、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5、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加气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到所在街办申请初审,并提交下列资料:
1、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查意见;
2、防雷防静电测试报告;
3、消防意见书;
4、压力表、安全阀、消防器材等效验报告;
5、压力容器使用证及充装许可证;
6、质量监督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评价报告;
8、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备案合格通知书;
9、危化证复印件;
10、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上岗人员资质证书;
11、企业核名手续(原有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济、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14、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500万元以上);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办理地点

所在街办、区建住局燃气科

办理时间

上午9: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23765

办理流程

1、加气站经营企业下载并填写《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从http://www.xaszgyj.gov.cn/网站下载),到所在街办申请初审;
2、所在街办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限为20个工作日。
3、加气站经营企业携所在街办初审意见及初审整改报告向区建住局申请发证,提交资料与初审提交资料相同。
4、区建住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燃气专家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西安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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