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