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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
2016-11-17 17:16  

一、事项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

二、权利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三、申请条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条件与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条件相同: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 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固定的经营管理设备、设施和服务条件及专用的车辆停放场地。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和车辆、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五)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四、所需材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报材料与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报材料相同:

一、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成立公司的市场分析、设想、发展前景、具备的优势、近期和远期的经营目标等)。

3、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注册资金≧400万元)。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6、停车场地和办公场所证明或租房协议书,停车场需具备安全消防、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并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面积。

7、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8、需具备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9、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 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 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一级车况)和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10、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办理地点

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市交通局)

六、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29—88219649

八、办理流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程序与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相同: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运管处许可审批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运管处主管部门进行书面审查并由2名以上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4.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反馈申请人,准予许可的,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许可证》。

九、表格下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附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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