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二、权利依据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8号令)
三、申请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符合线路经营要求的运营车辆、场站设施、运营资金。
3、有本行业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乘务员。
4、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车安全等方面的运营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
5、申办事项符合《西安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方便市民出行的实际需要。
四、所需材料
1、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经营的审批决定。
2、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力投放(调整)或车辆更新申请。
3、公交线路运力投放(调整)或车辆更新可行性分析。
4、公交线路行车调度计划。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城市公交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城市公交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产权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6、公交车辆报废承诺书(公交线路车辆更新时提供)。
五、办理地点
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含光南路218号)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七、联系电话
029—88219557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市运管处受理、审批,审批后反馈申请人,准予事项下发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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