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门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
5. 变更后的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加盖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材料的提示信息。
7. 凡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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