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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解除
2015-07-15 17:29  

事项名称

非正常户解除

设定依据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申请条件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税务机关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

办理材料

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办理地点

灞桥区地方税务局

办理时间

9:00—17: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4471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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