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正常户解除
设定依据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申请条件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税务机关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
办理材料
纳税人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办理地点
灞桥区地方税务局
办理时间
9:00—17: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4471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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