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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
2017-06-22 17:10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

设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 

《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市政发〔201419号)

申请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后,配套绿地1000平米以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

办理材料

1. 申请单位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书面申请(格式详见附件一);

3.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4.园林绿化工程平面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竣工图(注明红线范围、拐点坐标、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竣工绿地等),电子文件的平面图、效果图、竣工图(CAD格式)

5.加盖“西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专用章”的总平图(复印件1份),园林绿化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6.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绿化工程招投标手续和相关合同、绿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工程施工检查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件、外地购入苗木检验证、检疫报告、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原件与复印件1份;

8.绿化工程决算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资料。

注:送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办理地点

灞桥区政务中心(灞桥区灞河公园西路9号总部经济大楼一层)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344312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局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配套绿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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