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上报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的请示
灞桥区人民政府: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区安监局制定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随文呈报,请予批复。
附件: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安全
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此页无正文)
西安市灞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