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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10-13 09:43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改委顺利组织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体干部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在不断提高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对于保障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灞桥区委、灞桥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和马凯主任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定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区战略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市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在普法工作中做到坚持“四个理念”,即: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三个结合”,即: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使我委干部能够全面熟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宪法》和《土地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禁毒禁赌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进一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干部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环保意识、保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维权意识以及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深入学习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

3、深入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一是认真学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学习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以认真学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要认真学习改革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

4、及时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立法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要及时将“五五“发展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5、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主义上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要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深入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关,提高思想道德觉悟。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开展投资管理、规划、计划、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开展利用资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的宣传;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加快农村和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整顿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价格、招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和企业以及其它组织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抓紧梳理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机关内部法治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度、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实施步骤

第五个五年发展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初,根据委实际情况,成立发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2、学习实施阶段

2006-2009年,根据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进度,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心得、有记录,扎实认真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3、考核验收阶段

2010年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迎接区司法局和市发改委普法领导小组组织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经济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共同组成,负责对委发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1、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2、继续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体干部定期学法,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致的学习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灵活丰富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效果。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纪)特别是与发展和改革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试,以考促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的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落实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运作。

(四)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趋势,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特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继续利用好法制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传统的法制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橱窗以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办好法制专栏,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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