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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城中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

一、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

根据城中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不得影响村民生活和村容形象,收集点可采用箱、桶、台、站等不同形式。垃圾收集点要保障场地路面平整硬化,道路通畅,方便清运车辆出入。

二、生活垃圾收集

生活垃圾要定时定点收集,不得随意堆放,不得落地。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垃圾收集点的设施和周边卫生。垃圾收集容器外壁及其周边要保持整洁干净,垃圾不得冒尖、外溢和落地。收集点在垃圾清运后保证地面无残留、无恶臭、无污水,地面见本色,定期对周围地面进行冲洗,严禁焚烧垃圾。

三、生活垃圾压缩清运

生活垃圾必须由专用车辆统一收集到压缩站,经集中压缩后,由专用清运车辆运往西安市生活垃圾消纳场集中处理。

四、果皮箱管理

(一)区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要求统一规划、安装果皮箱,做到布局合理。

(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果皮箱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清掏,定期擦洗,果皮箱不得有外溢、落地现象,箱体保持干净整洁。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城中村保洁员做好果皮箱箱体野广告的清理工作。

(四)各街道办事处在日常管理中应爱护果皮箱,及时对歪斜的果皮箱进行扶正,发现果皮箱破损应立即进行自行维修,确系无法维修的及时报区保洁总公司统一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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