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设定依据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全部存款账户账号。
办理材料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灞桥区地方税务局
办理时间
9:00—17:00(周六、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14471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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