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四险立户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企事业及机关单位
办理材料
单位按规定准备: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前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表》(职工本人签名的原始表)(银行代发工资的出具银行转账凭证);3.前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4.养老保险缴费单复印件;5.有退休人员还需准备《退休审批表》《最新的养老保险发放明细表》;6.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全部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办理地点
区人社局院内南1楼医保中心(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29-83537065
办理流程
申请立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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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资料,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资料
资料齐全,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保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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